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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黔财税[2016]79号

颁布时间:2016-1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4〕10号),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共同组织认定,现将我省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4户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请各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在其免税资格有效期内,对其当年符合下列免税条件的收入办理免税手续;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包括: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的规定,做好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的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2016年省级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2016年省级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6至2020年)

  贵州毕节圆梦儿童关爱公益基金会
  贵州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
  贵州省保险学会
  贵州省同心光彩事业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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