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号公告
颁布时间:2017-02-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关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行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