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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7号

颁布时间:2018年4月9日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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