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74号
颁布时间:2018年8月7日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