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13号
颁布时间: 2018年4月2日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江西省省级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日
附件
江西省省级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江西省食品协会
2.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3.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4.江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5.江西省商用密码应用协会
6.江西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