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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完善PPP项目有关信息的通知

津财债务〔2021〕43号

颁布时间:2021-09-22 16:05 发文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PPP项目管理,加强PPP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和财政部PPP中心相关规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补充完善项目信息

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区财政局以及项目公司需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在“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内随时对项目数据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录入综合信息平台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防止因项目信息未能动态更新,造成对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请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区财政局并组织项目公司一并填报,于9月27日(周一)前在系统中完成已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PPP项目信息更新工作。同时,建立平台定期更新机制,于每月10日前将本行业、本部门、本区PPP项目信息进行动态更新,我们将从系统中获取数据,定期向市政府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填报PPP项目情况表

为全面掌握我市PPP项目基本情况,我们编制了“PPP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请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区财政局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填报,于9月30日(周四)前将文字资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财政局债务管理事务中心(PPP中心)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王庆、闫喆群;联系电话:23205509;27815067

电子邮箱:sczjzwzxpppywglb@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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