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天津市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综〔2021〕46号

颁布时间:2021-09-18 16:08:06 发文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滨海新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项目工作,并请于2021年9月8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含全部电子文档)分别报送至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