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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2〕852号

颁布时间:2022-09-22 16:53:29 发文单位: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各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策采购法规,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维护采购人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确定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安排熟悉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从事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业务部门按照规定开展采购工作,集中办理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以点带面提升采购活动规范性。

二、健全内控制度

各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对照《规范》确定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对采购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分解,清晰界定各个采购环节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确保采购工作合法合规、高效运行。

三、强化风险防控

要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要求贯穿预算编制和采购执行全流程、各环节,在全面控制基础上,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突出重点,完善措施,有效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执行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9月底、10月底前分别将《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信息表》(附件1)和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313713228@qq.com)。

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可参照《规范》,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联系人:郭 鑫    联系电话:0431-88550621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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