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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皖财金〔2021〕1236号

颁布时间:2021-12-13 18:46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各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完整性,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预拨你市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AHSJXY202034100001”,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170399-其他金融发展支出”。请你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及省财政厅相关要求,你局要认真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2021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含绩效考核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我厅(金融处)。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拨情况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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