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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沪财农〔2021〕53号

颁布时间:2021-12-01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浦东新区财政局,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20号)规定,以及相关项目批复和实施进度情况,现将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24,777.8万元分配下达你区(详见附表),纳入2021年市与区“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下达资金数(万元)

浦东新区

382.7

闵行区

357.3

嘉定区

211.7

宝山区

286.3

奉贤区

7056.5

松江区

2362.8

金山区

3338

青浦区

5277.4

崇明区

5505.1

 

2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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