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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21-09-22 11:05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pdf

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评价表.xls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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