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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公布 2020年度第一批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皖财税法〔2020〕1654 号

颁布时间:2020-12-31 16:39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现将经确认后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安徽省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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