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农〔2020〕33号
颁布时间:2020-09-04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20号)规定以及相关项目批复,现将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19,328.4万元分配下达你区(详见附表),纳入2020年市与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