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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立医院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20〕82号

颁布时间:2020-03-26 10:56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

你委《关于商请同意安徽省立医院报废处置麻醉机、拍片机等固定资产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意省立医院报废处置20台医疗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合计828.91万元)、2台网络服务器设备(账面原值合计171万元)。

二、上述医疗设备类资产的报废处置,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对属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资产,要认真填写《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移交清单》后,交由定点处置企业进行处理。

三、请你委督促省立医院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按规定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立医院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占有单位

省立医院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卫健委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皖财资函〔2020〕82号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医疗设备类等

资产所在地:安徽合肥

账面原值828.91万元

备注


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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