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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皖财企〔2020〕33号

颁布时间:2020-01-15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有关省直预算单位,有关省属企业,各市财政局: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为做好全省2020年国有企业快报编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应全部纳入国有企业快报编制范围。各报送单位的快报统计范围和口径应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一致,实行全级次上报。 

(二)新增企业要及时纳入编报范围,因破产、关闭、重组、财务关系变更等重大事项导致变动时,报送单位应及时向省财政厅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各级财政部门快报数据应剔除所在地的中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省属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数据,防止重复填报。 

二、报送方式 

2020年,我省国有企业快报通过安徽省财政厅二级部署的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报送,地址为https://218.22.1.75。切实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企业的信息是否涉密。凡企业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可通过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报送。 

三、报送要求

(一)各报送单位除编制当月汇总(合并)数据外,还应同时报送各级次企业分户数据,务必于次月8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各报送单位要及时做好对快报数据的审核、分析和汇总工作,提高快报质量和效率。

(二)各报送单位应加强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每月报送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反映企业运行基本情况、主要变动情况及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各地方财政部门要指导、培训、帮助本地企业做好快报数据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快报的报送质量。省财政厅将对各报送单位快报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报送动态信息和分析报告等情况予以通报。

四、有关事项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省快报重点监测企业,除应填写企业经济效益主要指标表和资产负债主要指标表外,还需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相应填写生产经营重点指标表。

各报送单位应依照财务和产权关系做好快报组织实施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快报报送,于 2020年2月1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将《 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报送至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0551-68150247、68150286(技术支持);

传真:0551-68150165;邮箱:qiycgqr@qq.com。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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