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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稳外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商函〔2022〕180号

颁布时间:2022-04-14 发文单位:陕西省商务厅

各设区市(区)招商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商务工作座谈会、全国外资工作会议和商务部《2022年利用外资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发挥省外贸外资协调机制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聚力全省招商系统及各有关部门持续做好我省稳外资工作,现印发《2022年稳外资工作要点》(简称“稳外资10条”)给你们,请在工作中按要求推进落实。

陕西省商务厅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2022年稳外资工作要点

2022年稳外资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挖掘增量、稳住存量、优化结构,以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为着力点,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更好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保障来陕外资准入顺畅

(一)推动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宣传2021版全国和自由贸易区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按要求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的限制性措施。研究和推动制造业外资发展,研究和推动外资并购等新模式,扩大我省外商投资渠道。

二、保障在陕外资政策落地

(二)落实落细外商投资政策。继续做好我省外商投资鼓励类目录增加的基础性调研和准备工作,推动引进符合当地需求、示范带动强的重点外资项目。对外商直接投资和外资企业再投资项目予以适当奖励,对环境容量和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加大利润再投递延纳税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在陕外企扩大投资。按要求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核定工作,鼓励设立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三)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扩大利用外资项目申报及使用,支持开展外资研究、外资服务、外资招引、开发区外资服务平台建设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流程,切实发挥资金作用。

三、保障在陕外资企业发展

(四)加强重点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做好重点外资企业出入境“快捷通道”,建立重点企业清单,做好外资项目专班直报外资企业、重点外资企业的调研和服务工作,形成重点外资企业困难问题台帐,及时解决在陕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各层级问题收集、协调解决、监测预警三项机制。加强与重点外资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一手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动态了解外资企业投资经营困难,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并帮助协调解决。

四、保障来陕外资项目进度

(五)加强重点外资项目综合服务。建立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形成重点联系责任清单,跟踪企业签约、建设、投产等落地进度。对重大外资项目开展建立协调专班,量身定做服务项目,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强快速响应,加强与本级政府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促进外资项目合力。以推动重点外资项目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为目标,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相关外籍人员入境,给予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开辟环评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强用能指导(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单列),优先协助保障用工需求。

五、保障在陕外资平台发展

(六)促进开放平台创新提升。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发挥在陕稳外贸稳外资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省级开发区对外资的关注和工作力度,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外向型产业。引导推进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区,深化与重点外资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对接合作。

六、保障招引外资持续发力

(七)发挥各类经贸展会和招商活动的投资促进作用。用好京津冀、长三角、投洽会、进博会、陕粤港澳大湾区等招商活动和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际展会平台,加大跨国公司邀请力度,支持围绕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现代金融等领域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指导各市区、县(区)针对香港地区、日本、美国等重点国家和地区,聚焦科创、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云招商”活动。

(八)加强重点引资来源地商协会交流。围绕重点外资来源地,与中国韩国商会、日中投资促进机构以及台港澳地区重要商协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活动,主动释放开放信号,积极宣介政策环境,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支持外资龙头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努力引进“补链”、“强链”外资企业。

七、保障外资企业监督管理

(九)做好外商投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加强《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外资统计质量。各地招商主管部门要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解决系统改造、数据推送等问题。通过主动宣讲、网站解读、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度报告提供具体指导,引导督促企业填报数据,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更正,并排查未参报企业,确保实现“应报尽报”。按要求开展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

八、保障外商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十)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定期编制发布本地区外商投资指引,交流推广优化投资流程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外商投资水平。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工作。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光明磊落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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