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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金融服务科创企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陕金发〔2021〕78号

颁布时间:2021-11-02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陕西省金融服务科创企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2021年11月2日

陕西省金融服务科创企业

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五”规划,推动我省科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决定开展金融支持科创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末,力争实现全省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科创企业有贷户数增速不低于全部有贷户数增速。累计有贷户数占比持续上升。当期科创企业“首贷户”数增速不于当期整体“首贷户”数增速。科创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增速不于3%。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增信措施更加丰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保科创企业贷款余额逐年递增,力争实现大学科技、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创业中心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

市及增发、政府引导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显著增加,新增上市科创企业30 家。

本文所指科创企业,包括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工作任务

(一)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

1.加大货币政策引导。将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贷款、贴现纳入再贷款、再贴现优先范围。运用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用贷、续贷支持力度。探索再贴现审批线上化,提升货币政策工具效率。发挥“科创票链通”作用,满足科创企业贴现需求。(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负责)

2.完善信贷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2021年底前建立业务精、懂科创、覆盖办贷全流程的专营团队或部门,具备较强授信方案设计能力和较高专业服务水平。建立适应科创企业的内部审批模型,更加重视市场前景、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订单稳定性等要素,降低股东背景、抵质押资产比重。提高尽职责制度可操作性,鼓励实行“免责清单”,对经办人员实质完成清单“规定动作”的风险业务可减免追责。对科创型小微企业贷款给予3%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并配套差别化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员工办贷积极性。 (陕西银保监局负责)

3.开发专属信贷产品。银行机构要针对不同领域科创型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特点,开发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融资、政府订单贷、银税贷、补贴账户质押等方式破解有效担保不足问题。鼓励通过“认股选择权 科技含权贷”等股贷联动形式加强上市后备企业持力度。积极利用股权质押、股权收益权质押等形式满足科创业创始人、核心技术人员的个人经营性信贷需求。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加快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进度。(陕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贷款综合成本。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政策,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质价不符、浮利分费等行为。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在陕分支机构对科创型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转定价下调50个基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优惠定价,鼓励对首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实施特惠内部转移定 (陕西银保监局负责)

5.提高贷款办理效率。鼓励银行机构对科创企业贷款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开辟绿色受理和审批通道,对创企业贷款优先受理、快审快批。鼓励通过科技手段核实企业质,强化“实质合规”和“实质风险”审批导向,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效。 (陕西银保监局负责)

(二)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

6.提高股权融资比例。加快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落地运营,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股权“领投”增信和“接转”投。对符合条件的上市融资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补支持,力年推动30家科技型企业在沪、深、港交易所上市融资。对大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发挥绿色通道机制作用和陕西省资本市场服务中心职能,每年推动10家科创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加强与重点创业中心对接,有效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基础培育功能,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力争达到800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陕西证监局配合)

7.扩大“双创债”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双创”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创新创业领域贷款。加强银协企接,对符合条件、有发债需求的科技园区和科创类企业,建立绿色通道,拓宽科创企业资金来源,扩大“双创债”融资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挥创投机构作用。成立“硬科技”投资联盟,推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为科创业提供融资融智支持。大力引进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来陕投资、在陕落户。完善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创专板业务规则,建立秦创专区,吸引更多创投机构通过平台开展“募投管退”活动。成立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开展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融资路演推介活动。积极开展创投企业备案和已备案创投企业年检工作,对省内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创投企业,支持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陕西证监局配合)

(三)优化融资担保体系

9.提升融资担保质效。推进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的“总对总”批量合作模式,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单户1000万元以下(含)创业创新担保业务实行“见贷即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科创企业担保费率率先降至1%以内并降低反担保要求,对确因风控要求实施的不动产抵押类反担保,抵押率不低于平均水平。(省财政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配合)

10.增强融资担保能力。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落地实施。落实《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及《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财办金〔2019〕82号)要求,提升融资担保公司资实力,落实降费奖补、“4321”风险分担及补偿等政策,提高融资担保体系县级覆盖面,加大对融资担保公司政策扶持。(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配合)

(四)加强金融机构联动

11.深化银行保险机构合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探索对科创企业的保单融资产品,鼓励发展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鼓励保险机构推进软件首版次保险、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陕西银保监局负责)

(五)强化融资服务支撑

12.发挥政府基金作用。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弥补科技型企业早期市场融资困难重点围绕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创业中心,联合相关地市、高新区、高校院所、创新平台以及优秀创投管理构等,发起设立一批种子、天使基金,形成科技投资集群效应,支持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

13.增进信息互通共享。定期公布科创企业名单,编印财金融支持手册,通过各类服务窗口和金融机构推介宣传。推动成立省级征信公司,建立数据采集共享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依“陕西省金融服务云平台”“信易贷”等网络平台,搭建金融供需桥梁,争取实现活跃注册用户5000家。(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科创企业质量。落实“小升规”及初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推科创企业聚焦主业、合规诚信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提升融资承载能力。调整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引导科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融智服务力度。加快推动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地运营,开展资本市场政策培训与辅导。实施科创金融服务顾问制度,建立金融机构与100家重点科创企业对口服务机制。推动首贷服务中心”扩大影响力,提升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应收账款确权服务工作,破解供应链融资“确权难”问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科创园区、孵化中心等增加金融政策服务和宣传功能,力争实现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创业中心全覆盖。(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陕西证监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分管副省长主抓的领导机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日常推动,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及时分解任务并制定时间表,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推动,并定期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进度和相关数据。

(二)强化激励约束。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分别按职责将金融机构支持科创企业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省财政厅牵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及相关政府基金的绩效评估和考核。省工信厅、省科技厅负责对重点科创企业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考核。

(三)加强沟通交流。各单位加强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学习兄弟省份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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