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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陕退役军人厅发〔2021〕21号

颁布时间:2021-06-3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市委文明办,各设区市民政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 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为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更好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作用,打造陕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及退役军人事务部《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和作用,以“做好身边事、服务周边人”为主要形式,加强思想引领,统筹管理协调,注重荣誉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中赢得社会尊重、展现良好形象、彰显自身价值,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目标原则

以实现“一村(居)一队伍、一地域一品牌”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坚持自愿参与、有序引导,坚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坚持有效管理、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则。一年内,常住 退役军人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村(居 ),完成一村(居)一支退役军人志愿队组建,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两年内,逐步建立 特色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具有地域特点的志愿服务品牌;三年内,志愿服务管理规范,组织有序,工作开展富有成效,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同时,持续改善志愿服务方式,实践探索创新,推动陕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按照“主管部门把向、服务体系支撑、基层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运作的思路,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军队国防动员系统、社会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基层治安联防机制以及基层已有的志愿服务组织等,按照团体注册、志愿者招募、队员审核登记的步骤,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志愿服务队,构建形成全域覆盖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体系。

(二)规范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域调度”的运行模式,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志愿服务队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按照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统一的服务标识、有常态的服务项目、有可靠的服务保障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志愿队设立临时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理论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确保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有序运行、管理规范。

(三)明确志愿服务内容。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和作用,统筹谋划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一是服务退役军人。坚持把服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烈属作为开展志愿活动的首要任务,协助做好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关爱援助、光荣牌悬挂、入伍退役迎送、庆送喜报等工作,推动志愿服务向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延伸拓展,促进退役军人工作提质扩面。二是服务基层群众。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场所,整合资源优势,开设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电器维修、信息咨询、文体娱乐等综合性便民工作室,开展便民、助民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服务重大任务。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会议活动等,积极参与“十四运”“丝博会”“杨凌农高会”等活动的志愿服务。四是应急救援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志愿者作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有益补充,协助开展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五是生态保护服务。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绿色低碳、垃圾分类、义务植树等活动,推动形成绿色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六是红色宣讲服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英模典型作用,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等,结合“建党一百周年”,开展英烈故事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五进”活动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七是医疗健康服务。发挥退役军人医疗专业人才作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为孤老病残等群体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对有特殊需求的群众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八是法律援助服务。整合退役军人法律专家智库资源,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退役军 人保障法等普法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九是其他服务项目。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等,发挥特色优势,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内容,在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中发挥退役军人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联合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军区动员局、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妇联等单位,成立陕西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议事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定期召集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办公室设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整合力量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酣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落实。

(二)夯实部门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领域业务优势,统筹调动优质资源,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统筹谋划指导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监督志愿服务事项,协调做好志愿服务保障工作等。各级文明办要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纳入全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指导管理、评选表彰、组织保障等各级民政部门要整合调动社会组织力量资源,支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调动律师专业队伍力量,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专业培训等,提升退役军人志愿队伍的法律服务水平。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运用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和专业人才,为退役军人医疗健康志愿服务提供政策支持、技能培训、项目支撑。各级生态环保部门要指导做好退役军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为其开展活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应急志愿队伍的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指导做好常态化的应急演练。省军区系统动员部门要整合民兵力量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基层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军地协同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动员各级工会参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各级工会组织在退役军人志愿队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团委组织 要组织动员各级团委和团员青年支持并参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注意从中发掘、宣传先进典型。各级妇联组织要指导推动各级妇联参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回绕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结合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城乡社区治安治理以及春运、春耕等阶段性工作重点,积极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展示风采形象,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团队整体服务与个人志愿服务相结合,探索拓展个性化服务, 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有序推进,久久为功。

(四)注重宣传推广。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在志愿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加强荣誉激励,选树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典型,评选表彰先进,展示退役军人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树立陕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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