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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通知

内财农〔2021〕702号

颁布时间:2021年6月30日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各相关盟市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全区易地扶贫搬迁事宜》(〔2016〕10号)、《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内政办字〔2016〕140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意见的复函》,在征求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和农牧厅意见基础上,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1895万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产业建设补助,此款请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科目。

请各有关盟市及时将资金下达到旗县,各项目旗县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号)、《内蒙古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扶易字〔2016〕14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监管,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分配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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