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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财资环〔2020〕1655号

颁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相关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78号)和自治区林草局《关于报送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内林草规函〔2020〕460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7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专项用于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方向(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上述指标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一、你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请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准备工作。

三、考虑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分配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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