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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财贸〔2020〕1034号

颁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发文单位:财政厅

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及明确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财建〔2020〕200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你盟(市)2020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详见附件1)。该项指标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19〕1457号)已提前下达部分资金,本次下达资金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了调整。

二、请你盟(市)健全完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务于2020年12月底前将2020年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三、请你盟(市)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内财贸〔2018〕1142号)等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将资金拨付到旗县级财政或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同时加大对奖励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奖励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调动重农抓粮积极性,增强油料供给保障能力。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中央财政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分盟市汇总表.xls

2.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汇总表.xls

3.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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