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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部分旗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关资金的通知

内财建〔2020〕1053号

颁布时间: 2020年8月12日 发文单位:财政厅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赤峰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部分调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有关情况的函》、《关于调整赤峰市翁牛特旗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易地字〔2019〕1007号),核减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部分旗县2016-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现将涉及财政资金收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核减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2016-2018年度共计31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现收回你市上述4旗县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71.1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52.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一般债券资金773.5万元,合计1097.4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核减赤峰市翁牛特旗2017年14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现收回你市翁牛特旗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32.4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15.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一般债券资金504万元,合计651.6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上收回资金通过2020年自治区财政与你盟市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附件:收回部分旗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关资金统计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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