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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财贸〔2020〕713号

颁布时间:2020年6月24日 发文单位:财政厅

有关盟(市)财政局:

为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77号),现拨付你盟(市)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具体金额和分旗县数据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收入预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直接分配到旗县;我区对中央下达的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肉类调出量、肉类总产量和旗县人均财力因素分配,权重分别为50%、25%、25%,按此测算奖励资金小于100万元的旗县和已获得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奖励的旗县不予奖励。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要求,加强对你盟(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附件1.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分配汇总表

2.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

3.2020年省级统筹奖励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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