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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通知

内财建〔2020〕289号

颁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发文单位:财政厅

相关盟市财政局:

根据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预拨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内建村函〔2020〕90号),现下达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二、相关盟市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各旗县,其中分配给贫困旗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旗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旗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各地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识别及其改造意愿的确认,并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待国家确定我区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后,对本次下达的资金进行调整。

附件: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分配情况表

         61-1.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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