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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资产处置的函

皖财资函〔2023〕79号

颁布时间:2022-04-12 19:25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申请处置安徽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部分专用资产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身份证制证一体机(账面原值145万元)、二代证平压冲切一体机(账面原值130万元)报废处置事项,已委托第三方进行了资产评估,且已经你厅党委会研究同意。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同意你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请你厅督促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2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资产处置

资产占有单位

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公安厅

审批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资产处置的函》(皖财资函2023〕79号

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0939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财资20221366号)等。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设备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145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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