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资函〔2023〕237号)
颁布时间:2023-11-08 12:02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煤田地质局:
你局《关于申请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报废固定资产的函》(皖煤地函〔202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第一勘探队一批固定资产(46项,资产原值合计650.43万元),经单位组织技术鉴定,该批设备使用年限过长、功能损坏、无修复价值,申请报废处置。该事项已经你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第一勘探队委托产权交易等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
三、请你局督促第一勘探队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安徽徽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8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报废处置一批固定资产 | ||
资产占有单位 | 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煤田地质局 |
审批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批复文件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处置资产的函》(皖财资函〔2023〕237号)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09〕39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财资〔2022〕1366号)等。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一批固定资产 所在地:淮南市 账面原值:650.43万元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