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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卫健委所属单位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23〕305号

颁布时间:2023-12-29 11:17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

你委《关于商请同意弋矶山医院等2家单位处置一批固定资产的函》(皖卫函〔2023〕4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等2家单位一批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6064486.86元)报废处置事项,你委已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同意该批资产报废处置。

1.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1993年至2010年购置的全身CT等9台(套)医疗设备(账面原值19407611.37元)。

2.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08年至2021年期间购置的445件(套)医疗设备和家具、用具等(账面原值16656875.49元)。    

上述资产报废处置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委托产权交易等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其中,资产在合肥的,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资产在合肥以外地区的,由单位自行组织。

二、请你委督促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9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资产报废处置

资产占有单位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等2家单位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卫健委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卫健委所属单位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财资〔2022〕13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设备等资产

所在地:合肥市等地

账面原值:36064486.86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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