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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

颁布时间:2023-12-27 10:14:59 发文单位:吉财粮指[2023]911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7号)和《吉林省生猪(牛羊)调出大(主要)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吉财粮[2017]1038号),经与省畜牧业管理局共同研究,现拨付你市(州)、县(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601万元(见附件1)。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预算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最终获支持县市区名单和具体金额于2024年按程序确定,多退少补。

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请收到奖励资金后,于60日内与同级畜牧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报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备案。预算执行中,请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省级统筹部分)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2.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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