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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暨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竞争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财(教)发〔2024〕48号

颁布时间:2024-03-04 17:4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高等职业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通过职业教育项目竞争性分配方式,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潜力,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助推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

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重点是对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对技能型人才的旺盛需求,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及社会事业发展趋势和就业需求的重点行业,优化财政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资源配置,统筹职业教育项目资金,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支持我区职业院校(中职、高职)与“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龙头企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结对子”,校企合作共同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推进学分银行、教育数字化、“1 X”证书制度等,逐步形成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实施专业共建、基地共建、师资共建,课程共建,开发教学与培训资源及标准,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和契合度,促进企业生产研发与职业院校科研服务功能对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通过把教育链与产业链对接起来,激发职业教育潜力,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示范效应,形成良性互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为我区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二、竞争性分配原则

(一)绩效优先。将项目绩效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判断标准,更加关注资金使用的效果、效益和效率,把绩效管理要求贯穿于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竞争择优。坚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激发各职业院校谋划实施一批好项目,有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过程要做到标准、信息、程序、结果公开,保证项目遴选和资金分配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

三、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按照自治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按照各高、中等职业院校隶属关系,同级财政履行教育投入和管理责任,自治区财政统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各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建设项目,具体由各职业院校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学校发展需要,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自主确定,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多报无效)。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具体根据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统筹支持。

四、支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职业院校与“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龙头企业、园区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推进学分银行、教育数字化、“1 X”证书制度、中国特色学徒制等协同创新,实施现场工程师、卓越工程师、数字人才和乡村“六类人才”培养计划,校企协同育人,开发培养标准、精品课程、优质教材、教学资源库及开发、职业培训包、数字徽章及微证书和服务平台等。项目不得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可适当配备必需的实训设备,但不得超过项目总资金的30%。

五、竞争性分配方法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市县(区)、各高、中等职业院校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学校发展需要,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以内涵发展为指引,确定申报的产教融合项目,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教育厅。实施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含2023年自治区竞争性评审安排项目实施情况)、建设内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具体见附件2)。2023年申报通过的竞争性项目在2024年2月29日前仍没有完成招投标的学校,不得申报2024年项目。

(二)项目审核。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组主要围绕资格审核、内容审核、绩效目标等方面开展评审,各项目申报单位需现场答辩。

(三)项目确定。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财政厅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建设项目,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需要进行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资格;异议不成立或者公示无异议的,报自治区财政厅复核,确定项目补助资金并下达预算指标。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区)、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竞争性项目各项工作,切实通过职业教育优质项目竞争性分配,赋能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专家评审组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确保项目分配程序合理、过程严谨、结果公正。

(二)长效监督,确保时效。各市县(区)、各职业院校要对确定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中期检查、项目绩效等方式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教育厅将在项目确定资金下达一年后开展绩效评价。自治区财政厅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竞争性分配项目绩效作为下年度统筹分配中央和自治区职业教育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没有按照申报文本实施或调整项目内容没有备案批准的,或经绩效评估达不到要求的,在后期的资金安排中扣减,并不得参加后期竞争性项目申报。

各市县(区)、自治区直属各高、中等职业院校应于3月21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至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逾期申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  冯兆辉   联系电话:5069382

自治区教育厅  高文雄   联系电话:5559087


附件:1.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暨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竞争性项目评审细则

2.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暨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竞争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3.2023年-2025年自治区产教融合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

升级财政引导计划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

竞争性项目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高效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决定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竞争性分配项目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评审细则:

第一条  评分方式和构成。2024年职业教育竞争性项目评审实行百分制,由书面申报材料评分、陈述答辩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书面申报材料评分60分,陈述答辩评分40分。

第二条  评审标准和要求。

(一)书面申报材料评分(60分)由结构评分和内容评分组成。其中,结构评分10分,内容评分50分。

书面申报材料结构评分标准为:申报材料是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升级财政引导计划暨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竞争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要求,结构明晰合理,一目了然;相关支撑材料完整。

书面申报材料内容评分标准为:对职业教育发展认识清晰明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完整、预期目标科学可行、技术要求结果可控,所附资料详实,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项目实施方案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制定,实现校企双元育人;项目实施方案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服务行业、产业人才培养,提升学校内涵发展;项目实施的各项保障要素完备,工作基础扎实,建设条件落实。

(二)陈述答辩评分(40分)由重视程度评分和陈述内容评分组成。其中,领导重视程度评分5分,陈述内容评分35分。

重视程度评分标准为:市、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参与陈述答辩,争取项目意愿强烈。学校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部门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到位。

陈述答辩的评分标准为:是否围绕职业教育发展及服务社会能力阐述竞争性项目的基本思路、目标、措施等内容进行陈述;是否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升学校内涵发展等内容进行陈述;是否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答辩人是否正确理解并准确回答。(陈述和答辩共20分钟之内)

专家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逐项独立打分,并结合各自专业和分工提出具体意见。

第三条  计分方式。各项目申报单位得分为评审专家组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

第四条  结果确认。

(一)专家评审组汇总计算最终得分(计分人员汇总收集统一核算),经监督人员复核、专家评审组确认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综合评审排名。

(二)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按照综合评审结果,召开会议研究审定项目名单和资金支持额度并按程序在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公示期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厅将确定的项目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并下达资金。


附件2

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实施职业教育赋能产业

升级财政引导计划暨开展2024年

职业教育竞争性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2023年自治区竞争性评审安排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是报送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通过竞争性评审安排项目名称、资金规模、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没有安排项目的不必填写)

(二)2024年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主要是项目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工作基础、研究论证情况)

(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服务行业、产业人才培养,提升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能否发挥显著作用;项目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以及政策措施的可落地性、各项保障要素是否完备,建设条件是否落实。)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主要目标

(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工作进度、预期效果。)

(二)实施内容

(围绕职业院校与“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龙头企业、园区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施专业课程精品课程共建、专业共建、基地共建、师资共建、优质教材、教学资源库及标准开发、校企协同育人、职业培训、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卓越工程师实践教育中心、学分银行建设、互联网 职业教育以及“1 X”证书制度试点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提出建设思路和具体举措。)

三、项目资金预算

(申请项目资金总额,主要使用方向及占比,项目不得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可适当配备必需的实训设备,但不得超过项目总资金的30%。)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服务等效益)

五、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校企行业等部门联动、政策保障、资金管理、绩效监控、监督检查等方面,说明保障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的各项措施)

六、其他

附件下载: 产教融合重点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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