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3-11-24 10:16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3/11/24/art_39218_4735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