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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级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9﹕00至4月1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 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
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设置及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生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科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 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 考生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考生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 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考生对应的档案号,考生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 考生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考生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考生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考生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考生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考生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考生需联系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报考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报名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9﹕00至4月17日17﹕00。
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31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如实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高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 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7﹕00。
初、中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高级经济师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河南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考)收费标椎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29号)收取该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初、中级经济师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河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考试、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61元。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高级经济师的考生可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4日;报考初、中级经济师的考生可在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502、1503室)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高级考试: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
初、中级考试:2022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照承诺制工作规程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全程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2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八、考试工作安排
高级考试机考培训、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相关工作,视报考人数待定。
初、中级考试9月26日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各省辖市缴费考生报名数据发送给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10月17日前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机考系统考场编排数据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九、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事宜。
十、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2022年度经济专业实行电子化考试,考生可提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系统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在网上提交信息时,考生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四)高级经济考试科目为主观题,初、中级经济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考生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九)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2022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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