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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0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牛皮 2020/08/26 17:48:38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吉林2020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规定如下文,需要了解相关内容的高级经济师考生们,千万不要错过小编整理的下文~

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规定

吉林2020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规定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吉林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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