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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级经济师2020成绩管理规定一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牛皮 2020/09/01 15:10:05 字体:

天津高级经济师2020成绩管理规定一览~需要了解相关内容的2020天津高级经济师考生们,赶快跟着小编来看看下文吧~

天津高级经济师2020成绩管理规定

天津高级经济师2020成绩管理规定

(一)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天津高级经济师2020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一)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将于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高级经济师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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