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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0日至12日高级现场审核,期间,未领取2016年度高级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现场正常递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在答辩时携带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复审即可。
关于暂未领取2016年度高级试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正常申报的通知
各位考生:
7月10日至12日高级现场审核,期间,未领取2016年度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现场正常递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在答辩时携带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复审即可。
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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