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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单位考核合格,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和《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晋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相关条件。外地(四川省以外)评审取得的中级职称需按规定确认为本地职称后,才能用于申报高级职称。
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博士毕业满2年有无中级职称均可以直接申报。
4.中级职称满5年的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6.论文不再作为本次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制定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均可以作为专家评判依据。
7.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农村基层(我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城关镇除外的农村乡镇和涉农街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8.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破格申请要在9月15日前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统一报省职改办核准后,再通知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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