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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农业经济师申报论文、著作条件要求如下: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市以上申报人员,出版或参与编写(编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著作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或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二、 县级申报人员,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 乡镇申报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上,并撰写有较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分析报告、调查报告等1篇以上。
四、 农业企业(含其他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涉农专项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企业经营案例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1篇以上。
五、 市、县申报人员,在市(厅)级以上培训班使用的由本人主要撰写的专业水平较高的5万字以上的培训教材或讲义(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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