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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福建高级经济师报送材料通知》可知,申报2018三明高级经济师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其他事项
1、 申报评审对象的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2页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在 “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2、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于次年起2年后方可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职称评审表格(呈报表、简明表)、评审政策意见等相关文件均可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jxw.fj.gov.cn)右侧下方“职称评审”专栏下载、浏览。
4、 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机构“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申报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材料。
5、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6、 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执行。
7、 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为2019年4月16日至4月26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泉州、漳州、莆田地区为2019年5月13日至5月23日。
逾期恕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福州市北环西路384号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703室
联系电话:0591-87803907,87833034、875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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