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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东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发布,各位高级经济师考生请及时关注。山东高经评审要继续教育,请提前完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战略、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市、各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领域、分专业、分类别加快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二、公需科目学习要求
(一)学习内容。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30学时。
(二)学习形式。公需科目学习可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等形式开展。其中,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在山东开放大学、蟹壳云学、专技知到等3个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平台参加学习。各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本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三)开展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为提升公需课程质量,扩大优质继续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委托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开展全省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优质在线公需课入选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评估的加分指标。入选的优质在线公需课,可视同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或代表性论文,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并按照课程课时的2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具体安排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另行通知。
三、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一)学习内容。专业科目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60学时。
(二)学习形式。专业科目学习由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规划专业科目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渠道等,制定全省专业科目学习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1),在本部门官网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面向社会发布,并指导各级部门、单位做好专业科目培训的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搭建或推荐全省统一的专业科目网络学习平台,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专业科目学习渠道。
(三)实行专业科目“揭榜挂帅”。为加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合作交流,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长期开设“揭榜挂帅”专栏。行业主管部门可围绕专业课程开发、学习平台建设等工作面向社会发布培训项目需求,张榜征集承接单位。凡符合征集条件的我省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均可参与揭榜。揭榜成功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做好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专业科目学习方案,请于4月底前将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我厅。
(二)行业主管部门在“揭榜挂帅”栏目发布培训项目需求,应填写《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张榜申请表》(附件2),报我厅备案后发布。有承接意向的揭榜方,应填写《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揭榜申请表》(附件3),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商议。
(三)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积极对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培养培训需求,经基地管理单位同意后,开展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姜鹏
联系电话:0531-51788246,51788230(传真)
电子邮箱:
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张田夏荫
联系电话:0531-85193735(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1.2023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方案(参考格式)
2.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张榜申请表
3.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揭榜申请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2: 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张榜申请表
附件3: 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揭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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