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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将事后监管落到实处,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24年度淮北市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共计17人)由市人社厅协调市工信局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8月1日-8月10日)。
二、成绩合格人员抽查
淮北市“2024年高级经济师”通过考生共计17名(名单见附件)。因高级经济师报名期间,部分考生系统未核验到中级证书。为加强考后复核工作,我市现决定对全部成绩合格人员参考资格进行试后审核。
(一)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周一),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审核地点: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
(三)审核方式:考生或代理人现场递交材料,现场审核材料,现场反馈结果。
(四)审核材料:根据“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75号)中“二、报考条件”和“三、报考流程—现场核查”相关要求,拟定本次核查需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审核的,需持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非本地户籍且非本地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需另外提交在淮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填写工作年限、所在岗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中级资格证书或知识产权职称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时参加审核。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计划的参审时间携带完备审核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审核材料参加现场审核,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考务通知”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61-3881256(市人社局专技科)
0561-3198222(市工信局人事科)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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