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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0年天津市知识产权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可知,天津市2020年知识产权专业副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如下: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推荐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本单位岗位数额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单位推荐小组或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同时按照我市职称公开制度要求,做好评审政策、标准、程序和推荐结果的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单位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职称业务主管部门。
(三)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确定推荐的人员需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四)呈报
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核定申报人员材料,将汇总后的申报人员材料统一呈报至职称评审机构(先进行网上系统提交,评委会确认接收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五)审核
职称评审机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单位岗位数额是否符合要求等(先进行网上审核,确认接收后再审核纸质材料)。
(六)评审
职称评审机构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按照专业进行分类、汇总,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进行材料审阅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出席专家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机构将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期并公布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址:
(八)获取证书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并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最后一页归档。
(九)材料退回
职称评审工作完成后,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前来领回申报材料,各级单位应及时将材料发还至申报人手中,并做好职称评审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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