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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 | 浙江正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 |
摘要:浙江2020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纸质材料由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省国资委统一寄到省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571—88395066、88399933);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以下是通知原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激励经济战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取,培养和造就经营管理领域的“大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决策类人员中开展正高级经济师认定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在经济领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具有示范标杆的作用。
(三)在企业管理中,成功实践了新的商业模式、资本运作模式或企业管理方式等,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在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中连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3年以上。
企业要求:入围中企联“2020年中国企业500强”,或省企联“2020年浙江省百强企业”;或近3年内年销售收入曾达到100亿以上的营利企业;或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领域近3年内年销售收入曾达到50亿以上的营利企业。
二、名额分配
今年计划认定评审30名左右正高级经济师,按照各市经济总量和入围“2020年中国企业500强”、“2020年浙江省百强企业”上榜企业数等情况进行分配,各市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推荐,省级大型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
系统填报材料见附件1。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三)所属地市或省国资委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或省国资委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后,由所属地市或省国资委审核推荐(网址:/028/login.jsp)。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二)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省国资委要对今年的申报要求做好宣传说明工作,严格掌握推荐时间,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纸质材料由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省国资委统一寄到省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571—88395066、88399933)。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2.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2020年正高级经济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1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申报。
2.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选择“2020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点击“马上申报”,按要求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3.证件照维护。系统自动采集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件照片,核对无误请确认并点击“下一步”,如默认照片拍摄时间较早、容貌变化较大的,根据提示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4.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5.信息录入。按要求录入各项申报信息,并根据所属关系提交对应的受理点审核。其中“本人述职”栏目主要填写个人主要业绩内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6.提取业绩材料。按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任现职以来的相关业绩内容,要求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
7.上传附件。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附件。主要包括:综合企业排名情况;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任职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其他相关附件。
申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导出申请表公示版,在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完成资格审查。
8.缴纳费用。申报材料经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收到12333短信提示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分别缴纳正高级职称评审费用。
9.报送评审表。缴纳成功后,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经所属地市或省国资委盖章后报送省人才市场。
附件2
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陆账号相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的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审核办法如下: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1.登录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用人单位登录”——“法人登录”后,进行注册。(不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2.授权审核。注册完成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首次登录用户,需下载打印用人单位委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PDF扫描件,提交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审核通过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3.业绩档案审核。用人单位登录管理服务平台后,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资料和职称申报申请。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注意: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完成审核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4.申报资料审核。单位逐条逐项对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如发现资料提供不全,信息有误等,及时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并录入对申报人员的业绩公示情况和审查意见,提交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1.申报人员所在地主管部门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028/login.jsp),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进行资料审查。
2.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提供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并注明需修改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
3.县(市、区)申报人员信息审查通过后,提交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提交到所属地市人力社保部门。
市属单位申报人员信息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交到所属地市人力社保部门。
省属单位申报人员信息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交到省国资委。
5.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省国资委资格审查通过后,推荐到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将推荐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完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才市场(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经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员,收到12333短信提示后进行正高级职称评审费用缴费。
三、审查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2.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模糊不清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附件3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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