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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阿坝州2020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崇列街1号州经信局504室,高级评审费:240元/人。
以下是通知原文: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州经济系列“双定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阿州经信2020〕276号
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发改(经信)局: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我州经济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的经济系列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范围,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我州企事业单位中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农业农村经济、商贸经济、金融、财税、旅游文化经济、运输经济、建筑经济等经济专业人员的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工作。“双定向”正高级职称申报范围是我州企事业单位中取得正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但因单位无相应岗位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高级经济师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5号)规定执行。今年作为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的过渡年份,仍按原申报评审方式进行。
(二)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现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三)近五年内,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获得州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先进个人”等同等次的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四)被组织抽调到扶贫攻坚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扶贫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五)党风廉政条件。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本人情况,组织评审材料。
(二)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初审报县经信局审核签署意见,县经信局审核后报所在县(市)人社局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我局;州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后报我局。我局不受理未经主管部门或各县(市)人社局审查的申报材料。
(三)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定向正高级职称的,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不得低于85%,形成推荐意见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部门党委(组)集体研究推荐,以党委(组)名义形成推荐材料报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局;州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定向正高级职称的,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不得低于85%,形成推荐意见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部门党委(组)集体研究推荐,以党委(组)名义形成推荐材料报送我局。
四、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申报评审经济系列“双定向”职称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并附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定向评价)》一式一份(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评人员要求一式二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定向评价)》一律使用标准表式,填写除按“填表说明”执行外,作如下要求:
1.“封面”及表内各项的各个栏目须全填,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
2.“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贯,不能间断。
3.“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须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和加盖公章。“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填写申报人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和历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对评审材料审查核实情况、推荐理由、明确推荐意见以及公示情况,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填写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确认。
(三)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材料逐项审查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和负责,须在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四)所有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五)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册》上需施教机构加盖公章。
(六)年度考核表(近5年)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复印件。
(七)本人申请。
(八)民主推荐和测评结果,需加盖单位鲜章。
(九)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在单位内部对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中附公示材料和公示结果报告。
(十)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申报人需提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单位出具。
(十一)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附所在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
(十二)申报专业是否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证明函。
(十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定向评价正高级人员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党委(组)综合推荐材料和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审查材料。
(十四)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十五)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和论文(含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作方案、调研报告、工作规划等),主要内容按本人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填写(需附业绩相关佐证材料)。
(十六)其他证明材料。
(十七)一张两寸彩色照片,在背面写上姓名,用于评审通过后办理证书。
(十八)材料中所涉及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XX处”,经办人XXX签字,XX年XX月XX日,并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
(十九)装订时以《2020年度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定向评价)》为封面,除评审表之外(评审表单独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次年评审结果出来后,请主动到州经信局领取评审表,其余材料不退还。
五、申报安排
申报人将完整的评审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后,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崇列街1号州经信局504室,联系电话:0837-2824621,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交流,请加入州经信局2020年度职称申报群941803999。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评审费24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清。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聘任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三)今年参加普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同级的“双定向”职称评审。
(四)已取得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但因本单位相应岗位无空缺或本单位无相应高级岗位的未聘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报“双定向”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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