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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州2020高级经济师评审面试答辩方案公布,答辩时间安排:12月15日(周二)上午7:30申报人报到,8:00开始专业组专家面试答辩;12月15日(周二)下午14:00起,评委会会议。
以下是通知原文:
2020年广州市高级经济师
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0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及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答辩的目的
专业组评审分为审阅材料、面试答辩、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4个部分。面试答辩是专业组评审的重要环节,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答辩的指导协调;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负责面试答辩的具体实施;面试答辩小组负责答辩评价工作。
三、面试答辩的对象
经审核,符合申报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面试答辩。
四、面试答辩时间安排
(一)12月15日(周二)上午7:30申报人报到,8:00开始专业组专家面试答辩。
(二)12月15日(周二)下午14:00起,评委会会议。
五、面试答辩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一)面试答辩小组由评委库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评委库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统一管理,在评审会议召开前5个自然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及纪监部门共同随机抽取参加评审的委员。评委会各专业组可根据申报人数分别设置面试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
(二)面试答辩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面试答辩问题。
2.开展面试答辩工作。
3.按照评价要素,客观、公正地对面试答辩对象进行评价。
六、面试答辩内容及实施
(一)面试答辩内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申报人进行自我情况简述,第二部分申报人回答其工作业绩能力和业务理论方面的两道专业问题。
情况简述是由申报人对获现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情况等进行简要陈述(包括姓名、学历、工作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现职后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经历等情况)。专业问题由面试答辩小组成员主要根据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拟定,其中一题侧重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另一题侧重申报人的论文著作、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二)答辩时间20分钟,以脱稿形式个人简述(5分钟内),两道专业问题共15分钟。面试答辩小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答辩时间。
七、面试答辩的程序
(一)通知申报人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受理材料时,告知面试答辩预计时间。在正式面试答辩前的5个自然日,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知申报人。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二)拟定面试答辩问题
答辩小组成员在全面审阅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专业技术工作分析报告和论文著作等,并根据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资格要求拟定两道专业问题。
(三)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由面试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由负责审阅材料的小组成员提问。必要时,小组其他成员可再深入提问。面试答辩小组成员做好面试答辩记录工作,包括面试答辩题目及回答要点等。
同时,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负责做好面试答辩会议的简要记录,包括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对象、提问专家、小组成员等。
八、面试答辩工作过程与纪律
(一)面试答辩实行回避制度。面试答辩小组或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需要与申报人回避的,应在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全程回避。
(二)面试答辩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答辩题目、评议内容和表决情况等,不对外接受有关面试答辩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面试答辩小组成员按规定签订《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保密承诺书》。
(四)面试答辩期间,申报人员须依据通知的答辩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场所提前报到及签到,报到处工作人员给予面试人员已编号(此编号亦为面试的编号)的信封袋,同时各参加面试人员须把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静音后进行封装并当场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再交还本人,在面试等待期间和面试过程中都不允许拆封接听电话,申报人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携带任何相关资料或其他辅助设备进入现场。
(五)报到登记完成后,参加面试人员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去指定的等待地点等待叫号,参加面试人员在等待期间不允许和其它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交流,面试答辩开始后,申报人员按评委会工作部门的安排顺序逐一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答辩。其他申报人员须在考场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申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场到面试答辩室围观或窃听。严禁任何人向面试答辩人传递试题信息及一切有关考务信息。(六)答辩中,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委提出的题目认真回答问题,做到有问必答。答辩完毕,不得在场内喧哗、滞留,必须马上离开会场。退场后不得与未答辩人员交流。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答辩成绩,所报申报资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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