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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计划参加岳阳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小伙伴们注意啦!岳阳职称申报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其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使用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各职称系列、各自评单位在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学时认定单》,作为聘任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审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号)要求,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现就我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1年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由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学习指南、确定科目内容。
二、继续教育培训和年度登记
(一)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对各自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公需和专业科目培训。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年均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培训科目规定和个人学习需要,选择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建设,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政府人社部门实施监管,并按要求打造继续教育精品课程。
专业科目培训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有条件的部门单位也可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或网络培训。
(三)继续教育年度登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证书年度登记制或发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采取证书年度登记制的,施教机构要在专技人员的《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上如实记录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单位要对《登记证书》记载内容审核确认;采取发放年度培训合格证的,施教机构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上记录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网络在线学习电子证书与《登记证书》具有相同效力,其学时可不用记入《登记证书》。电子证书的真实性由施教机构负全部责任。
我市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我市参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市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使用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中初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使用统一的《岳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各职称系列、各自评单位在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学时认定单》,作为聘任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学时认定单)作为职称评审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2021年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起始时间为2016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起始时间为2019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认定起始时间为2017年),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起始时间为2017年(博士参评中级认定起始时间为2020年,硕士参评中级认定起始时间为2019年)。
(一)市直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学时认定。专业科目培训情况由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由市直主管部门复审确认。市直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参评人员的《登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及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于7月20日至8月20日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核验办理《学时认定单》。原则上不接受部门下属单位和个人办理。
(二)各县市区职称参评人员学时认定。各县市区参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使用统一的《学时认定单》。
(三)其他参评人员学时认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到人社部门集中核验办理。
四、严格教育培训质量监管
人社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和培训结果运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加强教育平台和精品课程建设,加强教育培训过程的跟踪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活动应当突出公益性。
五、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等组织公需科目培训的,须将《岳阳市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备案表》和培训方案(培训时间、计划安排、教材、拟培训人员范围)及网络培训培训教案、培训课件等相关网络培训资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培训。目前已备案可供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网络平台有:岳阳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网()和岳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30-8980277,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730-8882390。
附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形式、学时认定所需材料、学时折算细则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所需材料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培训通知、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培训签到表或其他签到形式;
(2)培训通知(或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程安排之一)、结业证书。
2.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
(2)实践活动通知(或实践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
3.参加网络平台专业课程等远程教育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课程内容安排、课程完成进度;
(2)课程时长(或课程内容)、结业证书。
4.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访问、交流等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邀请函或通知、加盖公章的参会回执、学习笔记等资料;
(2)会议通讯录、邮件回执、财务报账单等其他辅证材料。
5.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提供结题(项)证明材料。
6.出版著作(译作)的提供含作者名字的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封面、刊号、含论文标题和作者姓名的目录复印件。
7.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
8.主持或参与课题获政府或行业组织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
9.参加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提供合格证书。
10.“三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一线等政府部门特定工作任务的提供派遣通知及考核表等相关辅证材料。
11.提升学历层次继续深造的,提供学习课程成绩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考试成绩单。
12.海外交换(交流)的提供邀请函、回执(或学习资料,或邀请方颁发的结业证书等)。
二、学时折算细则
1.参加有关培训、会议等,每天折算为10学时,半天折算4学时,晚上折算2学时。
2.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结题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课题项目主持人员可折算90 学时;参与人员折算60学时。
3.出版著作(译作)或教材的,出版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可折算90学时,其他作者可折算60学时。在国内统一刊号刊物发表论文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的每篇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其他作者的折算专业科目10学时。
4.获得专利授予的,当年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完成人每项折算90学时;其他完成人折算60学时。
5.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奖项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折算90学时。获地厅级科技(社科)奖项的,前五名完成人每项折算专业科目60学时;其他完成人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
6.参加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折算专业科目20学时。
7.参加“三援”(援藏、援疆、援外)、东西部扶贫协作等省级以上特定工作任务人员工作时间为6个月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90学时;超过1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外派期间所有年度继续教育90学时。省级以上特定任务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8.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通过一门学习课程或考核的,可折算专业科目90学时。
9.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当年度通过一门考试课程的,可折算专业科目9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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