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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2021年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通知

来源: 烟台人社局 编辑:hynnn 2021/08/06 11:45:32 字体:

摘要:烟台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打算参加烟台高级经济师评审的小伙伴们,赶紧来完成继续教育了!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烟人社字〔2021〕79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驻烟有关单位,有关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和要求

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本年度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一)公需科目。根据省里要求,2021年我市公需科目必修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系列课程,“我省八大发展战略”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专题系列课程,“安全生产”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疫情防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内容。

(二)专业科目。根据省里要求,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学习指南,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可根据主题和工作实际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根据主题确定科目内容,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不超过3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和途径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的学习有以下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1.依托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免费提供公需科目线上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鲁东大学()、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大学()任一基地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平台注册学习,学习结束并通过考试后登记相应公需科目学时。

2.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和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也可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讲座交流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培训。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有以下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单位要求和自身实际自主选择。

1.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培训

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部门、单位发展需要及专业技术人员工学需求组织专业科目培训活动,培训项目目录(附件1)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鼓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面向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选学的专业科目培训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项目进行审核并统一公布,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学。培训合格者颁发相关证书,获得相应学时。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公布本地专业科目培训活动。

2.参加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各自实际,自愿选择参加鲁东大学、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大学任一基地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平台开展的线上学习,培训结束后登记相应专业科目学时。

各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服务,培训项目须经管理单位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经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培训合格者颁发证书,并登记相应专业科目学时。

3.参加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乡村振兴培训

为贯彻落实我市乡村人才振兴战略部署,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鲁东大学、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大学4个基地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平台开设了多门乡村振兴线上免费课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结束后登记相应学时,计入专业科目学时。

4.参加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培训、经人社部门确认的单位培训,以及其他可认定继续教育学时的自学类和折算类培训(自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学历教育、技术推广、基层服务等),获得专业科目学时。

专业科目学时认定标准、登记审验等,执行《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烟人社发〔2019〕32号)规定。

三、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岗位培训,充分发挥省、市级继续继续教育基地的带动辐射作用和高级研修项目的引领作用,通过知识更新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我市人才智力优势。

市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海洋渔业发展等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行业主管和业务指导职能,主动对接省、市重大项目涉及领域和专业需求,将乡土人才、环保人才、信息化人才、质量人才、公共卫生管理人才、海洋经济人才等纳入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采取“集中轮训”“以干代训”“跟班学习”“上下交流”等方式,对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轮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加强继续教育基地管理

省、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基地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定,发挥优势、规范施教,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要规范管理,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管理单位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检查,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严禁损害专业技术人员权益、影响部门单位和基地形象。

各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要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相关人才培育考核要求,大力开展“三农”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农民培训服务,努力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五、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加强继续教育结果运用。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将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交2016—2020年五个年度公需科目和2019-2020年两个年度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企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交2019-2020年两个年度公需科目和2020年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未完成上述学习要求的,各级可按规定安排补学。

因省评系列各评委会要求在申报职称时需提供近五年(含2021年)的继续教育情况,我市参加省评各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之前要完成2021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二)规范学时登记管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登记办法按照《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烟人社发〔2019〕32号)办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统计管理,及时整理培训学员花名册、培训班次、科目内容、学时登记、考核结果等材料,并建档备查。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及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2),申报职称时一并提交。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各级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对培训方案落实、学时登记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随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审核等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级各单位在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活动时,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五)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1.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务于8月1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填写《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目录》(附件1),务于8月1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和《山东省重大工程、重大战略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统计表》(附件3),务于12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以上材料均报送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箱,联系人:徐虎,联系电话:0535-6683258。

附件【点击查看】:

1.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目录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年度)

3.山东省重大工程、重大战略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统计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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