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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及材料审核要求是什么?
根据烟台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申报要求及材料审核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全面采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关填报、材料上传等具体事宜,详见2021年度《职称评审报名手册》。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把关是各级各单位的共同责任,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19〕28号)要求,强化公开、严格程序、卡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材料审核和申报推荐工作。
1.用人单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按规定成立推荐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申报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成果奖励等佐证材料及工作经历、业务总结、工作量等进行审查;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公开公示制度,申报人申报材料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全面审核申报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查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材料审核把关。凡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呈报部门呈报。呈报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手续完备和内容齐全负责,并按规定审查和签署意见。
4.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5.省直部门(单位)组织评审和我市授权市直部门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材料收审及报送领取等事宜,统一调整为由市直和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复核把关。具体按照《关于调整省评系列职称材料报送流程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96号)办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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