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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口人社局发布《关于2021年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通过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复审,于2021年11月5日前到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审核盖章后,开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辽宁省工业与信息化厅进行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
点击查看:辽宁省各地市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时间>>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2021年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2021年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继续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通过人员方可申报副高级经济师的评审。评审标准及报名方式详见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址:)-专题专栏-职称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通过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复审,于2021年11月5日前到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审核盖章后,开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辽宁省工业与信息化厅进行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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