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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2020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可知,从2020年起,江苏省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参加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供参加2020年全国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佐证材料,并作为其它附件类上传。
高级经济师申报和评审条件:
1、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文件具体内容可在省工信厅网站职称申报系统中查询,下同)。从2020年起,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参加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供参加2020年全国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佐证材料,并作为其它附件类上传。
2、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注意: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申报学历、资历、破格条件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高级经济师的学历、资历条件按人社部发〔2019〕53号文执行。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均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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