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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2020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可知,温州2020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如下:
(一)能力测评要求。从今年起,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需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并取得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5 年内有效,考试成绩达到省合格标准的3年内有效。2020年前通过省高级经济师业务考试合格人员,自考试通过之日3年内申报继续有效。决策类申报人员不需要参加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
(二)专业理论要求。对申报人员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但报告的真实性,须由申报人员本人和推荐单位提供诚信承诺。中评委推荐和高评委评审中,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报告或论文的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进行水平评价,确保把好评审质量关。
(三)继续教育要求。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具体班次见附件4),部分班次由省财政提供经费资助,可免学费和食宿费用。实务类、研究类申报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规定执行。
(四)其他申报条件。其他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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