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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可知,陕西2023高级经济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高级经济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职称资格确认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经济岗位,须在经济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资格转换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三)直接申报认定。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中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直接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直接申报认定人员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
(四)乡村振兴人才评审。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中副高级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乡村振兴人才评审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申报时注明参加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基层”高级职称评审等。
(五)年限及论文要求。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完成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六)职称资格名称及证书。按照人社部文件要求,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高级经济师其它专业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专业)职称,如高级经济师(金融)、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等。所有专业职称证书均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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